一方出轨可以收集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也可以在自己家里拍摄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搜集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录像。
保存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电子邮件等进行取证。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