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怎么理解这个?相对人指什么? 这个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付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矛盾吗?

婚姻家庭
2024-03-28 19:53:5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关于“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个规定。这里的“相对人”是指与夫妻中的一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方,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某些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并且这个约定被与夫妻一方形成债权的第三方知道,那么这个债务就由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付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规定。这是说,即使是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但只要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那么这个债务就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这两个规定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但其实不然。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第一个规定适用于夫妻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被第三方知道的情况。而第二个规定则适用于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第三方不知道,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情况。
  • 前者是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后者是未另有约定法定财产制的情况下。如您双方对婚内共同债务分割有分歧,可以进行电询,需先理清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则由婚内共同财产优先偿还,不足部分双方负有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您的
  • 你好 不矛盾跟进实际情况处理
  •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 你好,债务问题可以协助处理
  •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该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但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务系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债权人不知其约定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该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但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务系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