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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平板电脑丢失了,现在定位到小区里面了,我可以报警找回吗

损害赔偿
2024-03-27 21:18: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需要你提供确切的时间和地点,靠监控找回。时间长了估计很难找回。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 可以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因为有监控,可以让警察帮忙联系,以及调取遗失物品附近的监控。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
    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

    二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


  • 可以,警察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附合刑事案件的可向上级提请立案,否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参考资料来源: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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