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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的 大概2014年的时候同伴砸别人家玻璃,本人没有砸当时也不知道同伙要砸别人家玻璃,同伙砸完之后被砸玻璃那家出来了就报警了,事后别罚款1000元,去年才发现被留案底了,影响到工作了,想知道应不应该就案底,那时候已经交罚款还是小孩

行政纠纷
2024-03-27 19:33: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介绍,已过救济时效。感觉是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砸别人家玻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财物价值大的话情节严重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情节轻微,不成为是犯罪的,就依照相关法律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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