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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收到花了里面6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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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22:09: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将款项交至相关部门保管,待失主认领时退还。
  • 捡到了600块钱,可以交给公安部门的公安部门。
  • 你好,你的意思是捡到的花里有600元钱
  • 捡到什么,自己用了钱是吗
  • 拾到东西后要求失主给予10%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决定,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
    拾到东西应当还给失主,否则是侵占,数额较大不退还可构成侵占罪。
    但拾到东西的人可以请求失主补偿自己保管、交还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但绝对不可以要求额外的10%的报酬。当然,如果失主出于感谢而给的没有问题,但不能以给付报酬为筹码要挟失主,否则数额较大的话可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捡到钱可以享有报酬请求权。拾得人可以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权利人通过悬赏的方式寻找遗失物,拾得人可以要求其履行承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法律分析: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 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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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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