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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双方发生车祸,我方为事故责任方,在对方车辆维修时,保险公司未通知我方参与车辆定损,并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对可重复使用的物件进行更换,造成我方极大经济压力,怎么尽量减少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3-27 15:17: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维权的主张合法权益的维护费
  • 你好,可以处理的,请问损失有多少
    追问:10000左右,主要是保险公司有没有过。
  • 你好,你需要做相应的应诉答辩mm
  • 通过报警车祸,方式解决。报案解决,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
  • 法律分析::在双方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只负责把车辆维修好,不赔偿折旧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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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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