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
】
以网上发帖的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节的,构成诽谤罪,可以立案: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网络诽谤与传统的诽谤罪主体一样,凡是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然而网络空间里很少有人以自己的真实面目出现,这就必然涉及到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认定问题。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