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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第一阶段治疗已经完成,已经出院。如何向对方索偿?有哪些索偿项目?

交通事故
2024-04-05 21:17:22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不计算在内;其次,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及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医药费
  • 你好,哪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有没有第三者责任险呢?
  • 上午好,是可以去帮助分析的,是否有误工的呢
  • 您好,通常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调解
  • 交通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建议走法律途径。
  • 具体金额多少可以通过起诉或者非诉处理
  • 你好,对方是什么车辆,有没有保险?
  • 你好,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简单说说交通事故情况及诉求
  • 你好,按照你的实际情况理赔啊
  • 您 好,误工费,医药费,等等
  • 你好,对方全责可以协商赔偿
  • 你好!事故发生地在哪里的
  •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找我们Z
  • 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处理
  • 可以整理证据委托维权处理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负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赔偿金...
  • 法律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责任方协商赔偿;
    2、当事人也可以同时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3、无法协商也无法调解时,可以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像这种情况,首先就是医疗费,还有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物品损失,当然了,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误工费,像你这个情况,涉及到骨折,可以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有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些其实都是可以通过交警去从中协调的,如果对方实在不配合赔偿,那么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最终判决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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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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