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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经过劳务公司介绍的工作,进厂干了二月,公司不给缴社保,请问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02 09:30:1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社保。
  • 您好,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 你好、不合法。建议去社保局投诉。
  • 你好,社保是强制缴纳的,不交违法
  • 可以投诉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
  • “在这个公司干活不给工人交社保”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建议去公司所属社保劳动仲裁投诉,要求足额缴纳,提供相关凭证。公司补缴后,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劳动仲裁可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一般这种情况单位都会按补缴操作。如仲裁不予支持,可到法院起诉。接触劳动合同,可按此进行,公司应给予赔偿。赔偿多少,要视你的薪酬而定。如协商不成,你直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填写劳动争议申请表,提供有关公司和你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果劳动部门经过和公司协商不成,你直接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违法行为,提出申诉理由,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都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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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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