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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商家不给兑换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3-26 20:13: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可以直接找厂家兑换的,带好自己的兑换的东西。
  • 法律分析:中奖商家不兑换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法律分析:顾客中奖了不予兑换,排除商店倒闭、商店奖品脱销、商店不在营业时间、商店工作人员缺乏、活动时间种种原因在外,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中奖商家不兑换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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