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某某县交通违章处理要带什么东西,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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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同的违章程度,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少不同。1、被电子眼拍照:这种情况准备好行驶证就行。2、超速违章:这种个情况需要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及两证的复印件。3、被贴了告知单:这种情况要准备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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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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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需要带这些证件:
1、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证证件。
一般的违章行为,在违章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后,即可予以消除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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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