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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身份证去注册商标被别人举报侵犯商标了

知识产权
2024-03-28 10:14: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维权, 进一步沟通我
  •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
    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说明有关情况,同时提供有关证据,如嫌疑人的姓名、住址、涉嫌侵权的地点、涉嫌侵权的商标标志或者物品等,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交投诉申请书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一、投诉书,投诉事项和要求;二是商标权人的权利状况;三是商标实际使用的图片;四是对涉外商标,应当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公证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 您好,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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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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