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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着天在百度联系一个修理空调电话,他们派维修人员过来检查,查后说电版烧坏,要换,又说可以修,要三百八十元,我不同意修,付了检查费,修理工走了不到五分钟,有一个电话打进来说帮我修好二百元,我同意,但是空调只是电路松动,没有什么电版问题,这明白的他们是一伙的,套路坑害消费者,

损害赔偿
2024-03-26 13:27: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 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五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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