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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居民区养蜜蜂那个部门能管

征地拆迁
2024-03-26 19:29:0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确保养蜂活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
  • 在农村居民区养蜜蜂,主要归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管理。
  • 可以到生态环境局投诉,也可以直接起诉
  • 你好!可以到生态环境局反映的
  • 养蜂规定根据各省市不同情况均有不同法律法规予以管理。法律依据:《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建立蜜蜂原种场,由农牧渔业部畜牧局批准;建立种蜂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养蜂生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农牧渔业部畜牧局备案。
  • 从国家层面上是由农业部具体负责技术、政策。省市应该是农业厅局,到县就是由农业相关部门来负责了。如有的是农业局,有的是畜牧局或畜牧兽医局等。监管责任的还有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等等。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 法律分析:第一条 为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养蜂,推动养蜂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普及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业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第五条 养蜂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蜂业行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养蜂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十一条 登记备案的养蜂者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及养蜂日志,载明以下内容:
    (一)蜂群的品种、数量、来源;
    (二)检疫、消毒情况;
    (三)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剂量;
    (四)蜂群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蜂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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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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