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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一起喝酒,第五天死亡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3-26 13:07: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有没有过错。
  • 个人酗酒行为你无须担责

  • 一、一般情况下,一同喝酒的人死亡,陪喝的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须赔偿
    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导致造成人员喝酒死亡的,陪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强迫他人饮酒造成他人死亡
    2、明知他人不能饮酒依然劝酒
    3、未将醉酒人员安全护送回家
  • 一起喝酒有人死了,其他共同饮酒人是否有责任,需要看是否具有过错。
    具体的是:如果明知过量饮酒会导致饮酒人身体受到伤害,而未予以劝阻,应认定行为人存在让其他饮酒人醉倒的主观故意。
    在过量饮酒后,未尽到护送照顾的注意义务,如因酒后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其他共同聚餐及饮酒人均构成民法中的过错;
    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受到损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强迫劝酒的人。通过故意灌酒,言语刺激性劝酒等方式强迫对方喝酒,并且在对方已经醉酒或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依然劝酒等,此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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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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