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在吗律师我想来咨询一个刑事案件???

其他
2024-03-28 10:56:3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本律师在,碰到什么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办理。
  • 你好,请问是哪方面的刑事案件?可以咨询
  • 请讲清楚具体的情况,便于针对性解答处理
  • 根据你的描述,应当详细说明具体的情形。
  • 你好,在的,可以提供刑事法律咨询
  • 你好 感谢信任 稍后电话沟通
  • 您好,案件进展到什么阶段了呢
  •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时间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可以向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咨询,既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也可以咨询外地的律师,并根据律师的业务能力选择委托辩护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 刑事案件应当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当事人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的,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来进行处理的,其中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是没有立案权利的,人民法院只有对自诉案件有立案的权利,去人民法院报案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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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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