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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对方给我买过黄金首饰。现在分手了男方想要回。需要返还吗。对方用现金支付的。发票什么都在我这里

婚姻家庭
2024-03-26 15:04:3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看礼物的性质,作为彩礼性质的礼物,一般需要返还的。
  • 您好,双方协商同意即可。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你好,这些首饰有没有特殊含义或者文字说明?
  • 你好,如果男方无法举证可以不退还
  • 建议还回去,毕竟是别人的财产。
  • 可以主张不还,请律师帮你好了
  • 你好,你是可以拒绝返还的,
  • 恋爱期间,给女友买车发红包,转账86万,分手之后男友要求返还,这能要得回来吗?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有一条叫附条件赠与,在恋爱期间,赠与给女方的大额财物,可以人定为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比如说车,房和大额整数转账,那是可以主张要回的。
    但是特定节日具
  • 分手后可以讨回的钱物是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司法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在分手后可以讨回的,而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对方是有权不返还的恋爱期间一方基于自愿意思送给对方的礼物,应当视为赠与,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所有权即归对方所有,不可再撤销。但如恋爱期间基于结婚而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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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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