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婚姻家庭
2024-04-02 16:03: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收养和领养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两者在法律上都指通过合法手续,将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等)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进一步解释:
    收养:法律意义上的收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所有,建立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的建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收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以及被收养人的同意(如果年龄足够)等。
    领养:在日常语言中,人们有时会使用“领养”这个词来描述收养行为,但在法律上,领养和收养是同一个概念。领养同样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才能正式建立领养关系。
    总的来说,无论是收养还是领养,都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认可,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被收养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同时也确保收养家庭具备提供适宜抚养环境的能力。
  • 收养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同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
    领养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无严格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可以理解为一种资助关系,但在特定条件下,领养行为可能和收养行为法定概念义务相等。
  • 领养与收养是没有区别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
    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收养和寄养有以下不同:
    1、条件不同,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定条件办理,而寄养只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产生效力不同,收养生效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而寄养关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3、其他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与领养是没有区别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的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
    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