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村里因受到企业污染,跟企业协商补偿我们一部分污染费,但有个别人觉得他们家闺女已经离婚了但户口没开走,应该给她们分钱,产生分歧怎么办

环境保护
2024-03-25 21:17: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因环境污染侵权的情况,可以这样来维权: 1、向法院起诉。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被侵权人请求环境损害赔偿时,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 第一,提供证明污染者实施了排污行为; 第二,被侵权人的损害结果,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三,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关联性。 2、去公安机关立案。可以去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涉嫌违法的企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对方存在出轨、重婚、遗弃或者家暴等其他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索要赔偿。
    2.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