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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把东西放在我租房子的家里不搬走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3-26 09:49: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感谢信任,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 感谢信任 稍后电话沟通
  • 租客到期不搬走,在不损害租客的合法权益以及采用合法方式的情形下,房东可以清理东西。但一般为了避免构成侵权行为,房东可以与租客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或者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租户拒绝搬出能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东可以强制要求租户进行搬迁吗?
    1、用强制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但应当注意方式方法的使用。
    2、若是直接私自进入房间,将租户的东西进行清理,但一旦有任何的损损坏,租客是有权要求房东进行赔偿的。
    二、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1、通知租户,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搬走,便进行断水断电的安排。可以进行房屋清空,但是需要把比较贵重的东西另行妥善安置。比较简单的衣服和床上用品直接打包找个闲置空房一归置就好了。
    电脑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打包放在你能随时看到的地方就好了。
    2、选择报警,告知相应辖区派出所,由警察进行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就再进行起诉处理。胜诉后,法院会办理强制执行。
    房主可以提前联系物业管理,做好见证,使用强制手段要求租户搬走。
    尽量不要出现肢体冲突和暴力,如果损害到租户的人身安全,反而对房东的正常诉讼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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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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