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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外地,我去到外地工作一段时间,家里出现问题,就一直没去上班,需要调回本地。现在他要求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3-26 16:54:3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查阅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当地的劳动法规,了解关于员工调动、长期未上班以及解雇等方面的规定。这有助于你判断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为你接下来的行动提供依据。
  • 你好,现在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要求你辞职呢,对方有没有表示直接要辞退你呢
  • 根据你的描述,单位要求你辞职,你也有权利拒绝主动提出离职。
  • 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申请仲裁。
  • 你好,需要考虑您是否请假,是否违反公司章程等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违法辞退2倍工资。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你的诉求是?
  • 好 感谢信任 稍后电话沟通

  • 1、企业搬迁的,员工不肯到搬迁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说明原因就可以辞职。
    如用人单位搬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视为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搬迁到离原地不超过20公里的地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而解除的,用人单位要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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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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