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和有无配偶没有什么关系,这种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种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征税范围有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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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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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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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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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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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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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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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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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产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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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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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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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