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诉讼时效的事想咨询

知识产权
2024-03-25 10:58: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1、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
    (1)短期时效。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2)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 审限较短;
    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
    5、免交案件受理费;
    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
  • 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法律依据:《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