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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手机号身份证号,和姓名泄露会有风险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3-24 22:39: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号和姓名泄露了危险如下:
    1、身份信息被窃取,会被人利用。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身份证绑定的账户有可能会遭受损失;
    3、利用身份证号上的信息进行诈骗或者敲诈的行为。
    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一、泄露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有啥危害
    1、泄露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危害如下:
    (1)个人信息被贩卖给骗子;
    (2)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发布虚假消息;
    (3)在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4)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篡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5)不幸手机丢了,同时身份证号码被得知时或者知道身份证信息的人恶意借用手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身份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号和姓名泄露了的危险有: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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