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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满14周岁,之前被强奸不敢报警,现在对方找茬

刑事案件
2024-03-27 09:11: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刚满14周岁,之前被强奸不敢报警,现在对方找茬,你直接报警
  • 这种情况是可以报警的,但是是在女孩自愿的情况下一般不追究责任。
    如果女方的年龄已经大于十四周岁,那么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样如果是自愿发生了某种行为,男方也不会够成强奸罪。
    如果女方的年龄小于十四周岁,那么还属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男方的这种行为是涉嫌犯罪的。
    虽然这样做的方式不一定会犯法,但是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如果双方父母反对,可以进行相应的沟通或是说服,直接的私奔并不是一个安全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 如果是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14周岁以上)不能反抗的方法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就犯了强奸罪,或者与幼女(不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其自愿与否都犯了强奸罪(但确实不知其不满14周岁的除外)。强奸罪只要男性年满十四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不满十八周岁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明知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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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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