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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
2024-03-25 07:36: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不会给你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不主张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年之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技术委员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没有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定的不公平不公正,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处理,共同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申请医疗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医调委委托,二是通过法院委托,建议起诉后通过法院委托。专注医疗纠纷,胜诉后再付律师代理费,如需帮助可先发送病历给我,免费分析医院责任、评估诉讼风险。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2、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年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其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当事人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但申请行政处理存在一年的有效期限。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当事人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但申请行政处理存在一年的有效期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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