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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世纪威航律师事务所交了一千二百元钱,他们承诺不用我管了,追回欠款在收百分之五的服务费,后来他们就打了三个电话对方不接就没有治了,让我在交诉讼费,我没有交,他们就不管了,我找他们就说是协调费,协调完了,我1200元钱就打了三个电话太骗人了吧!这就是律师办的事吗?

债权债务
2024-03-24 10:49: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欠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起诉后如果找不到债务人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状和传票;如果开庭时对方还不出现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等法院判决后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一般是想赖账了,这种可以走诉讼途径,带上起诉状和欠钱不还证据将其告上法院,让法院执行判决。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按期还钱的,可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可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财产,将其变卖拍卖用以还清债务。
  • 欠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起诉后如果找不到债务人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状和传票;
    如果开庭时对方还不出现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等法院判决后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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