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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改造房屋复议程序有哪些

行政纠纷
2024-03-24 10:18: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同案情,复议对象是不同的。
  • 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一、什么是腾退 腾退的主要对象是房屋。所以也称之为房屋腾退。其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理的理由就占用房屋是所有权人的房屋,而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者搬离房屋,从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要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腾退与拆迁的区别 :


    1、首先拆迁有法可依,国家和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若要拆迁旧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比如需要办理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然后才能拆迁。补偿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执行。


    2、腾退则不同,腾退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行为,由村委会制定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合法有效!也就是说这是我们村自己自愿的事情,补偿标准也自然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那个法律依据:《腾退安置方案》里规定多少就是多少。


    3、只要《方案》通过,所谓“强制腾退”就会合理合法,因为是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是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给他们来“强制”的。


    4、大家听到的那些什么“迷彩服”、“黑衣人”都是因为得到了“授权”才敢胡作非为的。所以我们不能糊里糊涂的把权力交给大队指定的代表来通过这些不合理方案。


    三、房屋腾退政策


    1、在当市区范围内,为了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而实施房屋腾退并需要对房屋权人补偿安置。


    2、征地房屋腾退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妥善安置、合理补偿的原则,并符合房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3、征地房屋腾退,房屋权人应当按本意见规定对房屋权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权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4、当地腾退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腾退补偿安置通知书,并将房屋权人、腾退范围、腾退期限等事项以房屋腾退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5、需延长腾退期限的,房屋权人应当在腾退期限届满15日前,向当地腾退机关提出延期腾退申请。
    6、房屋权人可自行腾退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其他组织实施腾退。
    7、房屋腾退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当地腾退机关的监督。


    四、申请房屋腾退补偿流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方案,对于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予补偿。


    5、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普通情况补偿,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另一种是特殊情形补偿,即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直接货币补偿,或是直接产权调换,结算差价。


    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是房屋的承租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7、裁决拆迁。


    8、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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