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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女方随时可以看孩子,现在男方不给看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4-02 14:43: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把对方拒绝探望的证据固定下来,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拒绝配合的录音录像等等。以便今后诉讼中作为证据进行提交。先就探望权问题向法院单独提起探望权纠纷之诉,待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仍不让另一方见孩子,此时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履行探视权,我是潮汕本地律师,如有疑问,欢迎交流
  •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 双方就孩子探望问题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非直接抚养一方是有探望权的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自己依法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孩子的,另一方作为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及其家长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
    如果其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处理:若探望权由离婚协议规定的,则双方可以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若该探望权内容由生效裁判载明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可以起诉探视权,这个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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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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