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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卖给其他人,公司给调岗员工不同意,但是劳动合同还未解除,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24-03-23 16:39: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则单位不能擅自变更,只能继续与员工协商,或者采取申请调解等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单位仍然单方面要劳动者调岗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拒绝。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一般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且要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随意调岗员工不同意的,可以采取下列办法来维权:直接拒绝公司;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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