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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并无必须支付的义务是什么意思

合同纠纷
2024-03-23 13:44: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帮你解答的,你可以把合同文本拿来我们帮你审阅。
  • 你好,就是甲方不支付的意思。
  • 法律分析:首先,按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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