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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交了房租,没有交押金

房产纠纷
2024-03-23 09:10: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租房时没签合同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押金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没有合同租房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在合同解除时退还;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虽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其约定的,且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具有押金的约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没签租房合同应在租期届满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出租人返还其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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