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收集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2、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
3、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
4、证人证言(注意该证人与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
5、对方承认的书面陈述
6、照片影像资料
7、还有其他的合法途径采集的证据。注意,采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则会被排除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