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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一个工程项目,一个老板把合同已经签给人家了,后面又签给我收了245万保证金,注明是同一个项目这属于合同诈骗吗?

刑事案件
2024-03-27 10:46:3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对的,这种情况下是涉嫌诈骗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金额,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按经济处理,到法院起诉维权才比较现实。
  • 如果确实有这项工程,不属于诈骗,而是欺诈
  • 你好,合同纠纷对方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先看下合同细节 是否构成诈骗
  • 你好,这要看双方合同约定内容
  • 合同履行情况如何?安徽达宁
  • 你好,这个是属于合同诈骗的
  •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 合同签订以后,首先看项目是否存在,如果项目切实存在且确实有合同规定的服务需求,同时并未与第三方签订同等内容的合同,这种情况不属于合同诈骗,仅仅属于违约。
    如果合同描述的项目为虚假项目或服务要求与合同规定不一致以及签订多头合同的,则属于合同诈骗。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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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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