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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其中有一个人没喝酒是否有关系

交通事故
2024-03-22 22:12: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 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共同饮酒的人需要承担责任:第一,强迫性劝酒,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喝了还强迫其继续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刺激对方。第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酒精过敏或者身体状况不佳,仍要求其喝酒。
    第三,未对醉酒者尽到合理照看义务,比如酒桌上有人已经处于醉酒状态,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不将其安全送回家或者医院,也可能承担责任。第四,饮酒者酒后驾车,未对其进行劝阻,发生事故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存在强迫性劝酒、恶意劝酒、灌酒、未能保证喝酒者安全的,一起喝酒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 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共同饮酒是正常的社交社会交往活动,各共同饮酒人之间不必然的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当共同饮酒的行为可能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时,其他共同饮酒人这产生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具有其他过错,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了。
    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
    在一起喝酒,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导致他人发生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等损害的。
    《民法典》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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