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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写错了,壮族写成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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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15:27: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先向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申请
  • =你好!可以派出所更改的
  • 汉族改成少数民族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局)办理。更改民族的公民应提出书面申请或提供父母民族的证明,并经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核实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族事务部门申报,核实后发给申请表;申请表由县级民族事务部门上报市级民族事务部门核实,再向省级上报,最终核实后盖专用证明章并发给证明书;申请被批准后,随带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民族更改手续。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 法律分析:
    一、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二)违背民族良俗的;
    (三)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二、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三)自造字;
    (四)外国文字;
    (五)汉语拼音字母;
    (六)阿拉伯数字;
    (七)符号;
    (八)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二)违背民族良俗的;
    (三)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第十三条 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三)自造字;
    (四)外国文字;
    (五)汉语拼音字母;
    (六)阿拉伯数字;
    (七)符号;
    (八)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第十四条 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或者民族良俗对姓名的字数有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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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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