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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文革时期的案件己过了29年了,原是民兵指挥部办案的经桂林市人民法院判了15年后经区高院改判免予刑事处分但回来后我原单位拒不执行中央1979[96]号文件精神给我恢愎公职。无奈的我于2005年再次向区高院申诉,现区高院己于2005年9月8日受理我无罪再审案件可到现在还没答复。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06-03-29 12: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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