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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保候审已经结束了,银行卡能用吗?

刑事案件
2024-04-17 15:38:0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犯罪,这是挺严重的,要判刑坐牢的。

    不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可以寄给检察院。

    至于能不能不起诉,缓刑不坐牢,能不能免予刑事处罚,主要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取保候审结束并不等于银行卡被惩戒也结束,案件结束前,银行卡是不能够正常使用的,如果被惩戒的,在惩戒期限内也不能使用
  • 你好,建议您首先联系银行了解银行卡的状态,并根据银行或相关部门的指示进行后续操作。
  • 你好!取保候审结束并不等于银行卡被惩戒也结束
  • 上午好,是可以帮助解决取保案件的
  • 你好O,为你转接律所顾问

  • 取保候审期间银行卡可以使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遵守下列规定即可,正常生活活动不会进行干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行为人被取保候审后,其银行卡一般还是能用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期间银行卡可以使用。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财物与案件事实的发生有关联,侦查机关可以在侦查活动中对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进行查封或者扣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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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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