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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动手,互殴过程中我停手了,但是对方仍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我没有还手。把我打成轻伤,这算什么?

损害赔偿
2024-03-22 01:11: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之间的区别:先动手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打架双方都有责任,先动手但是被打伤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责任。先动手的人虽然为受害人,但是鉴于其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过错,后动手打人的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责任的减轻比例,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及双方客观上过错的程度比例,予以酌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一、打架谁先动手与赔偿有关系吗
    1、不论是谁先动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先动手的可能会承担更多责任。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于未成年打人怎么处理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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