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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朋友2万块钱,他一个月收我利息2500,借条上没写有利息,他去起诉我,走法律程序了,但是我现在还不上,分期还款给他的话,我还要还他这个一个月2500的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24-03-22 09:23: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超过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用还
  • 这个利息是偏高的可以不用支付
  • 法律分析:借钱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且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债务人可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
    1、朋友之间借钱利息不能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需要看对方出具的借条,然后如果对方拒不归还借款,你到时候去法院起诉,前几年的利息是得到法院支持的,2019年8月20之后的利息只能支持银行同期拆借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支持,建议跟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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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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