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学校毕业快一年,因为觉得现在的名字实在有点女孩子气,就是说比较秀气,所以我想换一个名字,以便我在文学及其他方面的发展,(父母也同意我改名,单位方面也没问题)但当地派出所及市公安局却硬性规定年满18岁以上不得改名,理由是省公安厅下发的一个改名通知,而市公安厅户籍室的同志说话更是坚决,要打官司随你,因为这是省公安厅的规定。下面的分局说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又说是省公安厅,我现在不知道问谁好了,公安局派出所都跑了好多次了,但总说不行,我现在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就以下几个问题咨询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