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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到检查院对方还能拿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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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22:36: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谅解书最主要的就是表现被害人对嫌疑人的谅解,从而达到酌定处罚情节,因此不是法定所需的证据,也就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交了就不可以取回。谅解书是被害人基于嫌疑人一方的良好表现才出具的具有真实意见表达的书面材料,如果嫌疑人一方的表现不好,那么在判决下达之前当初的谅解可以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你好,这个需要看案件具体进展情况,可以与办案机关多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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