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同学在睡觉时讲话,然后老师罚做三个星期的卫生算体罚吗?会犯法吗?

损害赔偿
2024-03-22 10:48: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上午好,是在哪里没有解决。可以帮助的,是不合理的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 法律分析:
    1、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有发现,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并且勒令学生不准向家长、学校反映的教师,学校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做检查
    2、有情节较为严重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学校除要求其赔偿学生医药费、报请教办给予相应有处分外,该教师两年内不得享受任何奖励,不能参与各项荣誉的评定
    3、情节恶劣、造成学生身体严重伤害的教师,学校将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并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 禁止体罚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法律分析: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罚抄。罚钱。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以练习为理由的体罚学生或罚跑、或罚跪、或罚蹲等。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敲教鞭,甩东西。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