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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电话说公司没有编制了,需要保留高职级的人,要把我优化掉,让我继续工作一个月,正常打卡,但是不安排工作。工资照发。我不太接受这个方式,我能申请n+1或者2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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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16:36: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是让您先干一个月在离职吗?
  • 您好,您这边工作多长时间了
  • 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备好你相关的证据,考勤卡,工资条等。
    1.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通过其他方式支付相应工资,建议尽快办理好工资卡。
    不给发工资怎么办具体回答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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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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