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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地干活鼻子粉碎性骨折 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3-22 00:21:19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工人发生工伤后,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这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认定为工伤后,工人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等,这些费用将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对于鼻子粉碎性骨折这种具体的伤情,赔偿将涉及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用等多个方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骨折所需的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康复费用则可能包括后续的康复训练、理疗等费用;误工费用则是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因伤导致的误工时间来计算的。
    此外,如果工人的伤情达到了伤残等级,还将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这些补助金和津贴的具体金额也是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工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这边是工人这边吗 好久受伤的没有到退休年龄就是12-15w左右
  • 单位有没有签订合同和社保呢 等伤情稳定了做个伤情鉴定
  • 粉碎性骨折,可以要求公司走工伤流程获得赔偿。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工人工地干活鼻子粉碎性骨折 怎么赔偿
  • 你好 什么时候的事情 工地在哪里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走工伤流程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可以找我们律师帮助调查起诉索赔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啊
  • 鉴定伤残等级赔偿 什么地方
  • 你好是要咨询民商事还是刑事
  • 你好,你是咨询工伤的案子
  • 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工地粉碎性骨折赔偿是由由雇主或有过错的发包人、分包人赔偿给工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 法律分析:进行工伤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出现骨折一般都有赔偿的。可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等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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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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