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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醉驾把我撞了,我站在行车道,交警判定我次要责任,这种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4-03-21 07:04: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好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建议您在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 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申请复核。
  • 对方是醉驾行驶撞了当事人的车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对方的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造成财产损失,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依据比例赔偿。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方醉驾发生碰撞,在当事人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对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需要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面对交警叙述肇事详细经过。
    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肇事双方各派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责任这么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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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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