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办理的具体条件为贷款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其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固定的住所,可以证明其具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失信记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