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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错了快递拆开了但又放回去了,没有告知工作人员,调取监控看到我把快递放回去了,快递丢失让我赔偿

损害赔偿
2024-03-20 16:47: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 你好,如遇诈骗可报警求助。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吗
  • 快递公司丢件的,一般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快递内物品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此外,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当快递发生丢失、损毁或者短少,没有买保价的快递、信件类的按照本次服务服务费用的2倍补偿,包裹类的按照买的商品损失的价值来赔偿,但是最多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赔偿。如果是其他损失或者是间接损失的,快递公司不会赔偿。
    快递员的职责有哪些
    1、负责提货点取待派货物和货物的装卸,及时对货物进行初步检验和交接;
    2、收集客户信息,主动宣传介绍本公司的业务;
    3、安全准时收送快件,及时把快件送达客户;
    4、负责现结业务的价格核算、收缴以及将款项,每月定期与财务交接;
    5、检查发送货件是否有错,及时反馈;
    6、检查资料是否出差并呈递相关业务单据和资料;
    7、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客户货件的遗失,损坏等;
    8、派件返回,问题件及时与客服交接;
    9、负责将所收快件送回总部。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 快递丢了的处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未约定赔偿的,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既然能看到你把快递放回去就应当能按到是谁又第二次拿走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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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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