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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上班,做店长,因为业绩的问题,工资季度扣2000元,和公司协商不好,而且公司今天也把我在公司用的系统账号封起来了 ,导致我现在很困扰,在公司一天都待不下去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上班的话,能拿到之前做的工资吗,还有公司扣的一部分

劳动纠纷
2024-03-23 10:44: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如果准备辞职,要提前通知公司,可以拿到此前的工资。
    至于公司根据业绩扣工资是否合法,则根据公司公示的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来确定。您如果认为扣工资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请给予采纳获得好评。
  • 法律分析:对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首先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作为中间人,对公司的克扣行为进行调查,假如公司确实是无理由克扣,监察可以责令单位及时支付已克扣的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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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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