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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户口不在老家,但我能把户口迁到他老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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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3:5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mm


  • 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
    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PS:
    户口迁回农村需要注意的两点:
    1、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2、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 离婚后不可以强制迁对方户口,应当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经本人同意,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丈夫去世妻子可以把户口迁入丈夫所在地。迁移户口应先征得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接受当事人户口挂靠的证明才能办理。需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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